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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章比较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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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胖子农资

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7-08-11
同意国务院意见,抄送各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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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进行时 农币 +2 高的离谱 2009-05-20
在线天天向上

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7-08-12
山东省农业厅下发《关于抓紧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关于抓紧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紧急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的要求,我省126个应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的国有种子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兼并、破产、出售、移交国资部门等多种形式,基本实现了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脱钩。为保证种子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已经完成脱钩的种子企业要尽快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抓紧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种子经营许可证至2007年7月1日到期自动作废,无新证的不得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属违法行为。不属于政企分设脱钩范畴的,到期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新证,以保证我省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尤其是通过政府采购竞标获得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种子企业更要抓紧办理“两证”,切勿影响秋种供种,损害农民利益。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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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御风
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7-08-13
版主:有《关于抓紧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紧急通知》的原文吗?请发上来。谢谢!
在线天天向上

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7-08-13
楼上的,你楼上的就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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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07-08-21
安徽省
  关于做好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中种子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
  
  2007-08-20种子站
  各市、县编办、财政局、农委: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06)5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中种子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06)55号),充分认识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做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中种子管理机构调整工作.
  二、全省种子管理机构调整,要坚持政企,事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分离种子经营机构,稳定种子管理队伍,建立精干高效、职能规范、适应我省农业生产和种子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的种子管理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三、市、县(市、区)分别设立种子管理机构,其名称统一为“XX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加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为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原单独设置的种子管理机构,予以保留;对原种子管理与种子生产经营职能合并设置的种子管理机构,分离种子经营职能后改建为种子管理站;原与其他机构合署或在其他机构挂牌的种子管理机构,可分离成立新的种子管理机构。
  四,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负责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审定、示范、推广和保护。
  五、种子管理机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基本支出及种子质量监督、种子市场监管,品种试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原已列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的维持原经费预算形式不变;原定为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预算形式的调整为全额预算;新成立的种子管理机构均列入财政全额预算范围。
  六、按照总体上不扩编增人的原则,规范种子管理机构编制配备。设区的省辖市种子管理站定编6—10名:辖县(市、区)3个以下的市级站定编6名,3个县(市、区)以上的,每增加2个县(市、区)增编1名。县(市、区)种子站定编6—12名:县(市、区)耕地面积50万亩以下的定编6名,50万亩以上的每增加30万亩增编1名。农耕面积较小或不直接承担种子管理任务的市辖区,不再设立种子管理机构,其种子管理工作由市级种子管理站承担,市级种子管理机构可适量增加人员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七、种子管理与种子经营职能分离后,种子公司等种子经营机构不再列入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整体转为企业并同步进行改制。规模较小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可以采取联合重组、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整体划转给行业关联度较强的公司管理以及改制退位、兼并、破产、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改制重组;对资产规模较大、对本区域农业生产供种影响大的骨干种子生产经营机构,经同级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并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
  八、种子管理机构凋整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积极有序推进。要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调整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在机构调整期间职工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
  九、各市、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各市、县(市、区)编办、农委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前完成,2007年9月1日起按新体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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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7-09-01
浙江省验收小组对杭州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进行验收
  2007-08-30  浙江农业信息网
  近日,以省农业厅种子总站王浩良站长为首的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小组到杭州市种子总站,对杭州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小组首先传达了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07]102)号)精神,提出了对这次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通过听取汇报、逐项对照等对杭州市本级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小组对杭州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杭州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和主管局的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程序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本级已完成了政企脱钩,分流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种子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工作达到了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最后,王浩良站长代表验收小组对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他要求杭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稳定队伍、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原则,帮助各市(区、县)继续完善和健全种子管理体系,抓紧落实机构编制部门的机构批复;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落实种子储备制度,确保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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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7-09-08
有没有山东的改革验收情况?山东某地改革到现在也没有改完!上面怎么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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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7-11-11
农业部派验收组来我省检查验收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情况
  根据农业部农办农[2007]81号《关于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工作通知》,10月29日至11月2日,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种业发展处处长马志强一行二人来我省,对我省省级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对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检查验收程序,验收小组召集省农牧厅、省工商局、种子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常宏同志关于《甘肃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总结》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资料。随后,马志强处长一行在省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梁仲科、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常宏陪同下,对武威、白银两市及天祝、凉州、景泰、白银四县(区)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抽查。
  马志强处长对我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甘肃省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改革方案切合实际,改革措施非常到位,改革成效比较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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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7-12-22
山东种子改革什么时候能完啊?到现在有许多地方没有按照国办文件改,不知道是地方政府的事情还是农业部门的事情???????
在线天天向上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8-01-30
福建全面完成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2008-01-29
  2007年,福建省种子工作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在厅党组的领导和重视下,围绕“粮食稳定生产、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这一主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种子工作重点,取得可喜成效。
  
  一、全面完成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1、全省各级全部实行种子政企分开。我省辖有9个设区市,84个县(市、区),《种子法》实施前共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公司83家,其中省农业厅直属1家(省种子公司),设区市农业局直属9家,县级农业局直属73家。经过改革,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种子管理机构全部剥离了种子生产经营职能。其中:(1)依法注销种子公司,收回资产,妥善安置好人员的有41家;(2)保留种子公司牌子,收回资产,专门承担种子储备工作,不再参与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有26家;(3)因清理债权债务需要,暂时保留种子公司牌子的有16家,但都是空壳公司,没有人员,并且长期没有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2、基本安置了国有种子公司人员。《种子法》实施前我省83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公司共涉及人员986人,其中事业编制全额拨款的有765人,企业编制和事业自收自支的有221人。经过改革,事业编制全额拨款的765人全部转入种子管理部门或农业部门其他科站;企业编制和事业自收自支的221人中,有100人纳入社会保障,58人买断身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40人提前退休或自谋职业,还有23人因种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暂时未进行分流安置,但工资福利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人员情绪稳定。
  
  3、建立健全了种子管理体系。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89个)都成立了种子管理机构,其中:省种子总站、9个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和69个县级种子管理站通过了同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三定”,共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08人;另外的10个设区市的区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种子管理机构。按照国办发[2006]40号文件和《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种子管理和良种推广工作。为了稳定种子管理和良种推广队伍,防止种子行业资产流失,在实行种子政企分开的过程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原国有种子公司的资产,全部划入同级种子管理站,使全省种子管理系统总资产达5.5亿元以上,大大增强了各级种子管理站的综合实力,促进了全省种子管理服务水平和良种推广能力的提高。
  
  二、颁布实施《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通过5年的努力,不断地组织调研、论证、协调和修改,2007年7月26日省第十届rmdbdh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规范、保护、服务、促进”的指导思想,对《种子法》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特别是对种子管理机构职能、种子专项资金设立、种子贮备制度建立、农作物品种管理、种子市场监管与服务、种子质量问题的损失赔偿等做了具体规定,增强了《种子法》在我省的可操性,将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加快我省现代种子产业建设步伐,促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发展。
  
  《条例》颁布后,我厅于8月1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宣传贯彻《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活动的通知”,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了具体部署。据不完全统计,9月份《条例》宣传月全省各地召开座谈会148次、参加人员4403人,举办各种形式的《条例》培训班144次、培训人员7305人,发放《条例》单行本7712本、《种子法规知识问答》4200本,张贴《条例》单行张16703张,张贴宣传标语12706份,悬挂宣传横幅布条785条,参加《条例》知识竞赛的人员3168人。同时,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据统计,在《福建农业信息网》、《福建种业信息网》、《中国种业信息网》、《中国农技推广网》上专题报道186篇次,电视宣传208篇次,广播宣传281篇次,报刊宣传26篇次。为提高《条例》宣传效果,各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咨询和科技下乡活动,共举办现场咨询246次、到场农民24013人次,开展科技下乡276次、受惠农民13026人次。整个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真正做到《条例》宣传进村入户,让全省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了解《条例》,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组织实施“531”良种示范推广工程
  
  1、示范推广优质稻品种552万亩。在永定、永安、闽侯、上杭等4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省级优质稻新品种核心示范片,示范佳辐占、甬优6号、宜优99、丰两优1号、宜优673、泸香优1256等一批米质基本达部颁三级优质米标准以上的优质稻新品种,每个示范片面积100-500亩,全省共建立了优质稻新品种核心示范片面积1万多亩。40多个省级优质稻新品种核心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种植优质稻比普通水稻亩增收平均可达100元以上。由于示范的品种增产增收显著,辐射带动了优质稻新品种的推广,预计2007年全省新推广优质稻品种面积可达552万亩以上,按大面积推广平均优质稻比普通稻亩增收60元计,可增加农民收入3亿元以上。同时,为进一步丰富我省优质稻品种,为今后优质稻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品种来源,我站于2007年12月底组织召开了第三届优质稻品种评选活动,评选出扬两优6号、II优3301、丰优22、宜优99、甬优6号、丰两优一号、东联5号等21个综合性状好和稻米品质优的品种列为我省2008年主推品种。
  
  2、示范推广特色蔬菜品种323万亩。在连江等9个县(市、区)展示了西甜瓜等7类蔬菜作物173个品种,通过组织开展现场考察观摩、品质鉴评与测产验收,筛选出了西瓜、甜瓜、花椰菜、萝卜、甘蓝、番茄、大白菜等20多个适宜当地种植的后备特色蔬菜新品种,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并积极邀请有关媒体宣传报道蔬菜新品种展示成效,扩大新品种展示影响力,使新品种深入千家万户,让更多的农民认识新品种、选用新品种。同时,继续抓好地方特色蔬菜品种如福鼎槟榔芋、平和白玉苦瓜、龙岩芥菜等的提纯扩繁与开发推广。通过项目实施,全省预计示范推广特色蔬菜新品种达323多万亩,亩增收300元左右,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3、示范推广专用旱作品种126万亩。一是示范推广专用甘薯品种。在连城、新罗、宁化等地大力示范近年来刚通过审定的甘薯品种金山630、岩薯5号、龙薯10号、金山291等,建立省级核心示范片5个,面积1000多亩,示范片都与地瓜干加工企业挂钩,实行订单生产,经示范片测产验收,亩比种植普通甘薯增收100元左右。全省各级共建立加工甘薯新品种示范片72个,示范面积2.52万亩,通过示范,带动推广甘薯新品种61万亩。二是示范推广高蛋白大豆品种。在清流、秀屿等县建立高蛋白大豆新品种福豆310省级丰产示范片,经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福豆310平均产量达220公斤,比我省现有生产当家品种莆豆8008亩增30公斤,亩增收200元左右。全省各级共建立高蛋白大豆福豆310示范片33个,示范面积0.67万亩,由于种植效益高,带动了全省推广种植高蛋白大豆福豆310达13万亩。三是示范推广甜玉米品种。在甜玉米加工业发展较好的惠安、漳平等县(市、区)建立标准化甜玉米生产示范片,并积极引导甜玉米加工企业组织订单生产,其中,龙泰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漳平市签订加工型甜玉米品种生产合同6200亩。全省各级共建立甜玉米示范片44个,示范面积0.93万亩,辐射带动推广种植甜玉米15.47万亩。四是示范推广优质马铃薯品种。在龙海、长乐、南安等县(市)大力示范、推广紫花851、鄂马铃薯3号、金山2号等我省近年来刚审定通过的马铃薯新品种,建立省级核心示范片1250亩,经组织专家现场测产验收,三个点紫花851平均亩产达2637.03公斤。全省各级共建立马铃薯新品种示范片67个,示范面积7.6万亩,带动推广紫花851等新品种36.89万亩,基本上更换了克新系列老品种。
  
  在组织实施良种示范推广工程的同时,切实加强新品种引进、试验与审(认)定工作,为新品种更新更换提供后备种源。从省外、境外引进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花生、大麦、蔬菜等8类农作物300多个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在全省15个省级农作物引种观察圃进行了试种观察。我站认真组织本省选育和省外引进的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茶树等6类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50个在全省60个区试点和10个抗病鉴定点进行区域试验及抗病联合鉴定。安排水稻、马铃薯、甘薯3类主要农作物36个品种在全省20多个中试点进行生产试验,组织花生、蔗麻、蔬菜、果树等4大类非主要农作物50多个品种进行多点试验,审(认)定通过水稻、马铃薯、甘薯、花生、果树、蔬菜等6类作物49个品种,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种植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了后备品种来源。
  
  四、大力开展种子市场和质量监管
  
  1、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全省各级种子管理站一如既往地按照《行政许可法》、《种子法》和有关种子政策法规的规定,以规范、高效、便民为宗旨,认真抓好种子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并加强对已领证的种子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如我站发现一家种子企业的种子经营设施和种子加工、贮藏、检验技术人员已不再符合发证要求,予以撤销种子经营许可证,确保了种子经营主体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在规范种子行政许可的同时,我站按照我厅行政执法职权的分解,切实担负起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职责,在春耕、秋播的种子供应季节,认真组织全省种子管理机构积极开展“以持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杂交水稻和蔬菜种子为重点作物”的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2007年我站共检查48家种子企业(门市部)的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抽查种子标签225个,发现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无证经营和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55个,及时通知种子经营者认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移送省农业执法总队。
  
  2、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检。继续做好每个季度一次的全省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使质量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省地两级质检站在全省范围内共抽查306家企业(门市部),抽查水稻、玉米、大豆、蔬菜、瓜果等作物种子1051批次,其中粮食作物种子349批次,代表种子数量523.5万公斤;蔬菜作物种子702批次,代表种子数量10530公斤。主要检查种子实物质量和质量标识,经检验样品总合格率78.8%。为了提高监督实效性,省、市质检站在做好全省监督抽查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加强与农业执法部门的配合,加大种子质量监管力度,通过省市监管联动,种子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特别是影响播种品质的内在质量合格率有了明显提高。
  
  五、切实抓好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2007年度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任务。2007年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任务为350万公斤,其中杂交早稻种子43万公斤、杂交中晚稻种子29万公斤,常规稻种子260万公斤,玉米12万公斤,大豆6万公斤,为了确保储备任务落到实处,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级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的通知》,省种子总站分别与承担省级种子储备的17家承储单位签订了委托储备合同。目前,各承储单位储备的种子已经全部入库,经对入库种子全面进行质量抽检,发现两家承储单位入库的部分种子质量不合格后,我站立即下文限期整改,确保入库种子质量。二是做好2006年度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的检查验收工作。省农业厅对2006年度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进行查库验收,验收结果省级储备种子全部入库,种子质量抽检全部合格。三是督促、指导市、县(市、区)两级做好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农业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设区市、县(市、区)两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种子储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快建立本辖区内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分级储备制度,全面落实种子储备任务。
  
  六、全面推进国有良种场税改工作
  
  我站继续与省税改办协调沟通,争取到农村税改中有关国有良种场义务教育补助金29.5万元,减轻了国有良种场因承办义务教育而承担的债务。指导全省国有良种场开展科技示范工作,帮助通过“6.18”平台与科研单位开展科技项目对接,努力争取省发改委的项目资金支持。
  
  2007年,我省种子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我省各级实行种子政企分开后,各级种子管理站尤其是县级种子管理站的工作经费不足,管理职能和手段弱化,影响了种子市场的有效监管和良种推广速度。二是品种退出机制尚未建立,部分种植多年、种性退化的品种未能及时退出市场,影响了新品种的推广步伐。三是在种子质量抽检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于多次违法违规的种子企业的处罚工作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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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08-03-23
湘潭县种子公司改制和人员安置方案的汇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2006〕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7〕13号)文件要求,会议原则同意县种子公司改制和人员安置方案,并要求经县改制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实施。会议明确,公司要依法依政策依程序实施破产改制,认真清产核资,积极化解债务,由县财政安排适当的改制工作经费;公司人员实行整体收编;公司土地全部收归县政府,进入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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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08-03-23
团风县种子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11月28日,团风县种子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团风县委、县政府、黄冈各县市区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及有关种子企业的代表100多人参加了挂牌仪式。黄冈市农业局、省种子管理站、黄冈市种子管理站等单位的领导参加了挂牌仪式并致词祝贺。
新成立的团风县种子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机构、独立法人、独立编制、独立工作的种子管理机构。
据统计,自湖北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种子管理体系的意见》以来,我省的种子管理机构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全省80%以上的市、州、县已申请成立种子管理局,并且有近二十个市县的编委部门批准成立了种子管理局,如襄樊、黄石、曾都、宣恩、鹤峰、巴东、蕲春、枣阳、宜城、竹山、五峰、团风、大冶、襄阳、赤壁等,其中半数以上升格为副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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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08-03-23
竹山县种子管理局正式成立
  记者近日从县农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种子管理体系,强化种子市场管理,确保全县农民用上放心良种,9月25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竹机编<2007>25号文件,同意我县种子管理站更名升格为种子管理局。根据竹机编<2007>25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局所属的竹山县种子管理站正式更名为“竹山县种子管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重新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配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内设“市场监管股、质量检测股、纠纷调处股、品种管理股、综合股”五个股室,所需人员从局系统内现有在岗在编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调剂。依据《农业法》、《种子法》和《湖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县种子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职能为:指导全县农作物种子繁育体系建设;负责种子信息、种子工程建设及加工、包装、贮备等种子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户),健全生产、调运、经营、销售档案(每一斤种子的来源和去向都要建立经营台帐并保管两年以上);负责全县种子生产的管理,负责全县种子质量的田间检验、市场种子质量抽检及质量认证工作;配合进行《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县种子市场检查及种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检验等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种子质量纠纷、种子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核实、调解或裁处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种子行业协会和有关行业活动,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登记及种子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工作。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料,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56年5月,我县成立种子工作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农业局,主要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试验、示范、引进与推广工作。1988年,因为种子工作站在经营上有了一定的收入,县政府为压缩财政支出,县编委先后以竹编<1988>3号、9号文件,将其改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10人,更名为种子站。2000年7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颁布《种子法》,县编委以竹机编<2000>11号文件在原种子站的基础上成立县种子管理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人。2003年,农业部门为单位创收和方便对外经营,在种子站、种子管理站的基础上,用全系统的大部分资产注册成立了竹山县种业公司。从此,县种子站、种子管理站、种业公司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模式,集种子行政管理、种子技术推广和种子生产经营于一身,定编13人,实有人员38人。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县种子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提高全县粮油单产、保证区域粮油自给为重点,广泛开展农作物种子试验、示范、推广和管理工作,为山区农业发展、为全县人民解决温饱脱贫致富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种子管理上存在体制不顺、队伍不稳、手段缺乏、监管不力等问题,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难相适应,为此,国务院下发了国办发<2006>40号文件,从而拉开了全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科学制定了改革方案,全面落实有关政策,围绕强化种子管理、剥离经营职能、组建新的公司、实现民有民营的思路,通过近一年的努力,使我县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圆满、按时完成任务。今后,全新的种子管理机构也将以崭新的面貌扛起全县种子管理工作大旗,为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民用种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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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08-03-23
永福县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50号)精神,推进我县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管理条例》,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强化管理,完善法制,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我县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强化政府职能,充实种子管理队伍力量,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执法手段;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加快国有种子企业改组、改制步伐,将县种子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坚持以质量监管为重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1、实行政企分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县种子公司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去,实现人、财、物的彻底分开。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种子企业入股、参股。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从事或参与种子行政管理工作。对县种子公司清产核资后,进行改制,通过企业改制等多种形式全部退出国有股权。县种子公司与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分开工作要在2007 年6 月底前完成。如到期未分开,自2007 年7 月1 日起,县种子公司不得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向其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已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核发营业执照或办理年检,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财政、发展改革、农业等部门不得安排项目和提供资金支持。
2、做好政企分开的善后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被分流的企业富余人员,并做好其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对辞退的人员,按照国家对企业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政策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对改制分流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职工,可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其退养费按退休职工的标准计算,并可按退休职工的标准从企业存量资产中一次性划出,按规定支付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且届时负责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对政企分开时已经离退休的人员采取以下办法安置:经测算后,在企业存量资产或产权转让收入中,一次性划出离退休人员10 年的养老金,交由县农业局代缴基本养老金。
政企分开后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应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在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县种子公司可通过依法转让和出售其资产取得收入(包括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等),用于支付安置职工的各种费用。
3、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县种子公司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来后,应依法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报告由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的,须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由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核。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要求和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改制重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种子企业改革改制。
(二)完善种子管理体系。
1、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充实县种子管理站力量。种子管理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我县种子管理机构人员少,工作量大,种子市场监管难,经费缺乏,监管手段落后,种子市场秩序仍不规范,特别是水果苗木、罗汉果组培苗、蔬菜种子管理环节薄弱,假劣种子事件时有发生。因此,需增加种子管理人员4名,以充实县种子管理站力量,加强本县区域内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监管。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强种子管理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县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做好本县区域内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工作。
2、加强种子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按照稳定队伍、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强对种子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现有的种子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经过资格考核,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种子质量检验员考核制度,逐步实行品种试验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3、强化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落实充实县种子管理机构力量的定编、定员工作,配齐县种子管理站的专业管理人员。县级财政要预算安排经费支持种子管理和技术服务部门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技术推广、品种试验和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工作,切实保证种子管理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的经费支出。
(三)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1、严格企业市场准入。要进一步清理、修订有关规章和政策性规定,严格种子市场准入条件。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办理种子企业证照,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管理。同时,要消除影响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种子企业公平竞争。
2、严格商品种子管理。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种子法律法规有关品种审定、新品种保护、质量要求、加工包装、标签标注等规定,逐步建立“缺陷种子召回制度”,实行品种退出机制。发现经审定通过的品种已不适合农业生产需要或有难以克服缺点的,要及时宣传自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退出品种的公告,指导农民正确选种;对发现有严重缺陷的种子,要及时责令禁止销售,防止对农业生产及人畜健康造成危害。
3、加强市场监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切实履行种子市场监管职责。农业、工商、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种子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资质条件不再符合发证要求的,要依法撤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要加强种子质量市场监督抽查的力度,认真落实种子质量标签制度。依法加强种子市场的价格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2007年1月)。
成立县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学习动员(2007年2月)。
召开县种子管理站、种子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50号)及桂林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使干部职工明确国有种子企业改制的重大意义,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三)县种子公司改制(2007年3月~6月)。
1、评估资产(2007年3月)。由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县种子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结果由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企业改制(2007年4月~6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县种子公司从县农业局剥离出去,实现人、财、物的彻底分开。 
(1)组建股份制公司。
①召开公司全体职工会议,按股份制公司的要求,制定企业章程及规章制度。
②按照章程职工采取自愿入股的原则加入新公司。入股时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可相对多于其他职工。对于愿意在改制后在公司入股的人员,安置费不发给个人,作为个人股金入股用于企业的发展。
③组建的股份公司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原则上不低于职工在原企业的剩余劳动合同期限。如原剩劳动期限低于三年的,最少要签订三年。
(2)资产处置
①由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对种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对公司房产、地产、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②清产核资后,企业内部职工可集体购买企业产权。企业职工整体购买企业资产给予购买的资产总值25%的优惠,一次性付款的还可以再给予15%的优惠。
(3)人员安置
①在县种子公司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4名安置到县种子管理站,充实种子管理站的力量。
②县种子公司职工解除聘用关系后,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置换职工身份手续。
③对改制分流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可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其退养费按退休职工的标准计算,并可按退休职工的标准从企业存量资产中一次性划出,交由县农业局按规定支付和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且届时负责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④对改制前已退休的人员的安置。因种子公司一直在事业养老保险交纳养老保险,因此,原已退休的干部、工人,转入县种子管理站领取事业单位退休工资。
⑤对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工龄和上年度全区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国有企业工龄在21年(含21年)以上的为上年度全区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国有企业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的为上年度全区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1年×本人国有企业工龄。
(四)充实种子管理机构人员(2007年6月)
选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县种子管理站,从事检验检测、技术推广、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聘用人员享受在职同职级人员的同等待遇。所需人员从县种子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确定,由县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加强配合,精心实施
农业、编制、发展改革、物价、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资监管、工商、法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力量,协同推进,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国有种子企业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要及时研究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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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将《七台河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 

七台河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07〕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要求,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强化种子行业管理,培育现代种子企业,不断壮大我市种子产业,把我市的种业体系建设成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新型种业体系。
二、改革目标
(一)实行政企分开,明确部门职责。将种子公司从种子管理处剥离出去,实现人、财、物的彻底分开。
(二)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组建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种子公司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来后,按照我省有关产权制度改革的规定进行改制。将种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给种子公司全体职工,资产退出国有,组建种子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种子市场化经营。
(三)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种子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种子质量检验和信息服务体系;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职责,加强我市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切实履行种子市场监管职责。
三、基本原则
(一)政企分开的原则。种子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不得参与种子行政管理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公正、公开的原则。改制工作中要始终将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改制的相关政策反复向职工宣传,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改制方案须经种子公司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报批,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上既要大胆创新,又要慎重稳妥。切实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职工、社会承受力的关系。种子管理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和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确保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
四、方法步骤
按照我省的总体安排,实施国有种子企业全面、彻底脱钩要求在2007年6月底完成。具体步骤分学习动员、调查摸底和方案起草、实施脱钩和组建新公司、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进行。学习动员阶段(2007年3月下旬—2007年4月下旬)及调查摸底和方案起草阶段(2007年4月—2007年5月上旬)工作已经按期完成。实施脱钩和组建新公司阶段工作是改制的重点和难点,涉及人员安置、资产分割和转让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等项具体工作。
(一)人员安置。种子管理处(种子公司)共有职工3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0人(实有事业编制22个),无编制人员15人。种子管理处和种子公司脱钩,人员安置方法是:有事业编制的20人仍保留在市种子管理处,从事种子管理工作;无编制的15人安置到新组建的种子有限责任公司。对自愿要求买断的职工,可比照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一次性安置办法办理。原种子公司已为无编制符合参保条件的13人办理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二)资产分割和转让。七台河市种子管理处和七台河市种子公司,现有资产总额为650万元,固定资产为335万元,流动资产为315万元,负债为140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510万元(以上为帐面情况,未经评估)。在对市种子公司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持,市农业委员会配合,按照资产性质实施资产分割。资产分割后,将种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给种子公司全体职工,资产退出国有。并分步进行产权转让报批、签署产权转让协议、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办理房产和土地等资产过户手续。
(三)组建种子有限责任公司。在具体操作上,按参与购买的职工人数平均分配。职工带资入股,成为股东。因每个职工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可以进行内部股份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完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七台河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春礼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石东勃 市房产局局长
    石玉峰 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付 强 市种子管理处主任
    刘 东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袁本荣 市人事局局长
    高 翔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童之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鲁景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翟春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刘东(兼)。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由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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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08-03-23
六盘水市种子体制改革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07年6月28日        来源:六盘水市种子站      作者:六盘水市种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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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2006]40号)和省政府制定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7]33号),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国有种子公司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问题,二是种子管理体系(种子站)的建设问题。
    一、种子公司脱钩的问题
    国办意见出台后,我市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学习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06年10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各县、区(特区)农业局长,种子站站长和种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的种子体制改革工作调度会,并按文件精神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市(县)长为组长的种子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组长为周斯弼同志。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经过半年来的认真工作,对所属国有种子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人员分流、公司去向等多方面的调研,完成了种子企业脱钩的前期准备工作。只因为各家种子公司都存在着等待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心理,脱钩工作进度有些迟缓,造成目前工作时间紧(6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重(三家公司、只有一家完成了人员分流)的局面。
    六枝种子公司:原是六枝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1999年3月经六枝农业局申请、特区政府同意,并出台会议纪要决定改制为政府直管企业、后来2004年划归特区农业局分管。现公司有资产600余万,职工28人,其中原事业编制人员有15人。目前公司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准备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两办意见精神,原属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安排回农业部门工作,现公司相关人员有部分愿意回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该部分人员的安置问题成为目前公司改制的难点问题。
    盘县裕农种业有限公司:公司包含国有股(良种场)和职工个人股,有资产1400万左右,现有职工16人,其中14人属盘县农业局事业编制。公司改制方式为原所有股份全部退出,事业编制人员全部回农业局安置。公司去向为资本解体、公司积累(固定资产部分)约362万零资产转让给新公司,名称保留,由一名退休老同志出任新公司的法人,向社会筹集资金组建新公司。
    水城县种子公司: 是水城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有职工11人、固定资产281万、债权75.8万、债务86.6万、银行贷款50万。现有职工已全部安置回水城县农业局工作,公司由于缺乏自主品种、市场竟争力较弱、不良资产较多,注销解体的可能性很大。
    二、种子管理体系建设问题
    种子企业脱钩后,农业部门在种子工作上的职能将全部转为管理职能,不再参与种子的生产、销售环节,重点工作包括种子市场、种子质量的监管,种子信息化管理,新品种试验示范。目前,从全市种子管理体系现状来看,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以下问题。
    现有市、县两级种子管理机构四个,有干部职工20人,其中市种子站9人,六枝特区种子站3人,盘县种子站4人,水城县种子站4人,钟山区没有设立种子管理机构;有电脑3台(其中一台已坏)、有相机两个、有水测仪三个,全市种子管理工作难度很大,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管理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站人员严重不足;
二是缺乏工作经费,各级财政没有安排专项种子管理经费,种子管理中缺乏相应的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在市场管理中更缺乏交通、通讯、取证等硬件配套设施,种子管理工作困难较大;
三是工作任务多,目前主要开展工作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全省种子专业数据、报表的收集汇总;第二是种子市场监管,主要包括“两杂种子”生产期隔离、花期的田间检查,本地企业生产种子入库前、后质量抽样送检,种子销售期间市场准入、市场行为的监管,种子售后田间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第三是品种管理,承担全省新品种(组合)审定前区域试验、示范,管理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工作,目前每年承担十余个试验,主要包括玉米、小麦、马铃薯等作物;第四是种子标准检验室的室内检测检验工作。
    强化种子管理职能:
    种子管理主要包括农作物新品种的研究、引进、推广和种子市场准入、监管、违法查处两个方面内容。其主要职责有六个方面:1、贯彻执行有关农作物种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实施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品种审(认)定、示范推广的具体工作;3、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5、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协同查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请市政府下发《实施意见》,确保工作完成
    两办《意见》对种子体制改革工作时间的要求很明确,6月30日必须完成。从目前全市的进度来看,工作已经滞后,同时要完成此项工作仅依靠农业部门是行不通的,它涉及到编办、财政、人事、国资委、工商局等部门,因此请政府出台实施意见,确保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撤销现有的市、县(特区、区)种子站,组建省市、县(特区、区)种子管理站。
核定管理人员编制。市种子管理站按12个编制设岗,其中综合科2人、市场管理科4人、品种管理科4人、检测检验科2人,含领导职数2名。各县(特区、区)种子管理站可参考市种子管理站设岗,编制可定在10-15人之间。
    确定管理规格和管理形势。市种子管理站为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特区、区)种子管理站为股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将种子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种子管理公益性经费支出、加强种子管理力度。


                                                      六盘水市种子站
                                                      200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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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8-03-23
定远县种子公司改制公告
    种子公司改制方案,业经批准,现将职工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购买养老保险。从1996年购买至2007年底;
    二、购买医疗保险。为职工购买一年度医疗保险;
    三、购买失业保险。为职工购买2006年度与失业保险中心约定的失业保险,协助办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
    四、发放工龄补偿金。按600元/年标准发至2007年底;
    五、发放生活费。按原定标准从2005年8月发至2007年底。
    六、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参加定远县种子管理站人选的报名(依据之一)。
    请公司全体职工自2007年12月5日起至2007年12月10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和10张近期免冠照片到县农业执法大队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农委:4022469
    法律顾问王仕善:4028411
    特此公告
                        定远县种子公司改制领导小组
                              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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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8-03-23
江西省首家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后成立的机构隆重挂牌
    ——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
    我省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经景德镇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景德镇市种子公司和种子管理站更名为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并于5月18日上午在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院内举行了隆重的挂牌仪式,成为我省首家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后成立的市级种子管理机构,标志着我省整体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省农业厅特为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的成立发了贺信。
    景德镇市委常委农工部长占勇,省种子管理站站长吴国昌,景德镇市委副秘书长陈家林,市政府副秘书长汪东明,景德镇市农业局局长夏军、省种子管理站科长李玉丽等出席。景德镇市农业局副局长胡巧省主持挂牌仪式。景德镇市委常委、农工部长占勇和省种子站长吴国昌共同为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揭牌。
    景德镇市农业局按照2006年5月19日国务国务院下发的国办发(2006)40号《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农业部农办发(2006)3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和江西省省政府下发的(2006)55号文件《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成立了景德镇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和摸清家底的基础上下发了《景德镇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景德镇市种子公司和种子管理站更名为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于2007年4月经市编委批复属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定编21人,下设4个科室(办公室、品种管理科、质量管理科、市场监管科)。
    省种子管理站站长吴国昌在挂牌仪式上代表省农业厅领导、省种子站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要稳步推进全市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全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6月底前完成;二是在建立和健全种子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加大培训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优势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不断地改善我们的工作条件,改善我们的执法手段,在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三是要从品种安全、质量安全和市场安全等方面入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农业用种安全;四是要加大良种引进和推广力度,提高良种覆盖率,为全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景德镇市政府副秘书长汪东明就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条意见:一是抓好种子管理工作;二是抓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三是切实抓好种子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好种子监管的职。要认真提升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抓好服务工作,要强化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为农村服务的责任。要真心实意为农业农民服务,同时为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相信新成立的景德镇市种子管理局将按照《种子法》和《江西省种子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科学管理、依法治种、服务“三农”,为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局)负责同志和部分种子企业代表参加了挂牌仪式。
资讯来源:  中国种业市场    发布时间: 2007-5-25 1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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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8-03-23
韶山市农业局
关于将市种子公司整体转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
请      示
市委、市政府:
我市种子公司属差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4人。其中干部5人,职工9人;大专以上学历的5人,中专以上学历的12人,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4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潭市政府办《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分别是国办发[2006]40号、湘政办发[2007]13号、潭政办发[2007]35号)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种子市场已全面放开,不再需要种子专营部门以及种子繁育和储备等工作严重滞后的实际,特恳请将我市种子公司整体转换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良种繁育推广站,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种子公司经营现状
市种子公司自1989年成立以来为我市农业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决策失误加之管理不严,至1998年12月31日累计负债860万元,资不抵债达355万元,其中仅欠韶山市农业银行贷款就达468万元,利息29.7万元(数据来源于韶山市审计局审计意见书韶审字[1999]01号)。目前,农业银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其帐下众多不良贷款必须剥离消化,为妥善解除市种子公司欠农行的所有贷款,按照农行剥离消化不良贷款的有关政策,市种子公司已于2007年6月15日在韶山市工商局注销登记。市种子公司由于负债累累难以为继而瘫痪多年,其现有经营活动均由干职工以公司名义集资合伙进行。
二、国务院、省市对农业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都有明确的规定
针对各地种子市场全面放开后,农业种子部门的艰难现状,国务院下发了[2006]40号文件,省市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了转发,都提出了明确规定:“目前一些地方事业单位性质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应当剥离经营职能,整体转化为种子技术推广服务单位或与种子管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合并,不再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开工作要在2007年7月底前完成。到期未分开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自2007年7月1日起,不得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市种子公司整体转换后,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公益性服务职能
市种子公司干部职工,大多系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和农业局机关、乡镇农技站的优秀人员中选拔调入组成,是一支思想素质较高、业务较精的专业技术队伍。长期以来,他们不遗余力战斗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韶山的农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而今,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生产经营陷于瘫痪,干职工发不出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以致干职工反响强烈,上访不断,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目前,我市从事种子经营的民营业主有70多家,市种子公司转为良种繁育推广站,已完全具备条件,种子公司的经营职能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剥离其生产经营职能后,有利于其全力以赴地履行社会公益性职能,有利于种子市场的进一步规范。
四、其他市县已有先例可以参照
省内已有其他地、州、市、县对所属种子公司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作了整体转换。如岳阳、娄底、衡阳等地州市县种子公司已先后整体转为“良种繁育推广中心(站)”,常德市种子公司转换为“良种储备中心”,湘西自治州种子公司与农科所合并,都已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湘潭市种子公司也整体并入了湘潭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撤销湘潭市种子公司),湘潭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由原定的8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增至95名。
综上所述,请求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参照其他市县经验和办法,将我市种子公司的经营职能剥离,不再从事盈利性经营工作,整体转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良种繁育推广站,定编14名。其主要职能是: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示范及栽培配套技术研究,接受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农作物新品系新组合区域试验示范,以及抗灾救灾种子储备等工作。
当否,请批示。
                                                                韶山市农业局
                                                                2007年7月18日
主题词:  种子公司    转换    事业单位    请示 
主  报: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韶农报[2007]07号        签发人;胡华生 韶山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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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8-03-23
九江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信息发布:中国城市网总编室一处 资料来源:江西日报 信息分类:社会综合 城市: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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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九江市率先在全省设区市成立了种子管理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得到了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充分肯定。到目前为止,九江全市各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种子管理机构,按省、部验收标准申请验收。至此,九江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圆满完成。 

  自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以来,九江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工作,如期完成了目标任务,达到了验收标准。 

  目前,九江市及各县(市、区)种子公司已全部剥离种子生产经营职能。市种子公司(种子管理站)更名为市种子管理局,专门从事种子质量监督、技术推广、品种试验和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职责。各县(市、区)种子公司采取整体转移、分流、身份转换等方式,妥善安置原国有种子公司人员,成立了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种子管理工作。




我省首家成立的市级种子管理局隆重揭牌
文章来源:江西种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8-30 1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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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级种子管理局,并按有关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8月28日,九江市种子管理局隆重举行揭牌仪式。省农业厅、中国棉花科学研究所为九江市种子管理局的成立发来贺信。
    省农业厅党委萧茂普书记、市委常委、农工部魏宏彬部长、市人大彭群林副主任、市政府廖凯波副市长、市政协魏改生副主席、省农业厅计财处徐金星处长、省种子管理站吴国昌站长、市政府肖明副秘书长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农业局班子成员等出席。九江市农业局局长魏立平主持揭牌仪式。省农业厅党委书记萧茂普、九江市委常委、农工部长魏宏彬共同为九江市种子管理局揭牌。
    九江市农业局为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将九江市种子公司和种子管理站更名为九江市种子管理局。九江市种子管理局为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定编15人,下设办公室、品种管理科、质量检验科、市场管理科四个科室。
    省农业厅党委萧茂普书记向我市种子管理部门提出四点希望:一要明白自已肩负的历史责任,认真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二要在建立和健全种子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加大培训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同时要充会利用各种资源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执法手段,在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提高管理水平;三要从品种安全、质量安全和市场安全等方面入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四要加大良种引进和推广力度,提高良种覆盖率。
    九江市政府廖凯波副市长就种子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条意见:一要抓好良种推广。要认真总结良种推广经验,用好良种补贴政策,促进主导品种推广,同时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进一步筛选优良品种;二要抓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三要切实抓好种子监管工作。市种子管理局要充分发挥好种子监管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环境,种子质量方面要加强监督抽查力度;四要抓好种子服务工作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为农业服务、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市种子管理局局长刘小梅作了表态发言。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局)负责同志、市农业局各站(科)长、各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长、部分种子企业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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