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有位禅宗大师,叫青原行思。这位大师的名字虽然很长,可不是日本人,青原只是他居住的地方,时人也称之为行思大师。他提出过一个参禅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
这次2014登记年会上,有人提出过一个问题,当然不会是看山看水的问题,而是有关丙酮不溶物的问题。
丙酮不溶物,笔者与它相识很久了,之前一直是雾里看花,未见真容。也曾经翻了一些书,看了一些中英文标准,都没有找到我想要的内容。有一天在实验室里,端着麦草畏原药的丙酮溶液,看着烧杯底部的沉淀,心里想,这个丙酮不溶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苦思许久,突然灵光一闪,得出一个终极结论:丙酮不溶物,就是在丙酮中不溶解的物质。怎么样,这个结论是不是有些看山看水的禅意?
当然,仅有禅意还是远远不够的,禅意无法解决丙酮不溶物的概念,也无法解决我们在登记中遇到的问题。想让审查人员相信禅意肯定不现实。那么我们只好回过头,继续翻看国内外的文献,看看有什么可以借鉴的。
有关原药中的丙酮不溶物,源于《FAO农药标准制定和使用手册》。不过在这个手册中,只是把丙酮不溶物归类在不溶物这个项目里,并没有做详尽的阐述。
FAO对不溶物的论述是这样的:不溶物指的是那些不能溶解在特定溶剂中的物质。农药制剂在田间使用时,这些不溶物可能会造成过滤网和喷嘴的堵塞,也有可能影响制剂的理化性质,所以应当对不溶物数量进行限制。
接下来,还有一句坑了无数登记人员的话:Insolubles must be shown to be relevant to be included in a specification.
这句话给大家灌输了一个概念,不溶物是相关杂质,丙酮不溶物肯定也是相关杂质,相关杂质必须要在产品标准中进行限定。这个概念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大多数人在此概念的基础上,自行做了如下推论:我们登记的原药都是工业化生产的,不管是水不溶物,还是丙酮不溶物,或者氢氧化钠不溶物,总归要有点不溶物。既然不溶物是相关杂质,那么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杂质也必须要出现在5批次分析报告中。如果你手中的5批次报告中没有提及丙酮不溶物或者其他不溶物,那你的报告肯定无法通过审查。
在这种推论的指导下,绝大多数原药的杂质组分中,都有丙酮不溶物或者其他不溶物的身影,丙酮不溶物成为了5批次分析中一道不可或缺的靓丽风景,与之相媲美的,惟有水分。
事实果真的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