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出现的“菜贱伤农”的现象再一次说明了我国农村目前所实行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与消极性,也再一次说明这种家庭承包责任制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农业进一步发展和农业走向现代化的严重障碍。
这种建立在以一个个家庭为生产经营细胞单位生产方式,早在原始公社制度解体时期就出现过。而且无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在没有完成资本主义工业革命改造的早期资本主义社会里,这种以一个个家庭为生产经营细胞单位生产方式的小农生产方式都曾长期大量地存在过。
在目前,这种建立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以一个个家庭为生产经营细胞单位生产方式的局限性与消极性显然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步的严重障碍:这种建立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以一个个家庭为生产经营细胞单位生产方式下,做为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分散掌握在个个家庭手中,这样:一、生产者之间彼此分散经营各自为战形不成规模化节约化经营,因而也基本上很难形成产业化经营;二、彼此分散经营各自为战,力量单薄抗 “打”脆弱,难以抵御各种“天灾”和“人祸”,一有风吹雨打便会“船搁仓漏”;三、彼此分散经营各自为战,闭塞保守信息不畅,风来跟风雨来随雨,盲目盲从随波逐流;四、彼此分散经营各自为战,各扫门前雪各铲各家路,公共基础设施难兴,大型水利设施等不举;五、各个个体家庭分散经营,各个个体经营者是“又抱孩子又烧火又喂猪又赶鸡”结果手忙脚又乱,还样样一团糟;六、各个个体家庭分散经营,土地小块分割纵横交错,各种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无法使用……如此等等,充分说明这种建立在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以一个个家庭为生产经营细胞单位生产方式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乃至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我们要彻底改变我国农村不断出现的那些“菜贵伤农”“菜贱伤农”等现象,改变农业和农村发展落后的状况,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就要改变当前农村的现行的各种阻碍发展的各种制度,其中最关键和最根本的就要必须改变当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