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新中国 1951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孙悟彻
农人走天下
2026-06-05 14:41
这张照片,是 新中国 临淄县 1951年3月15日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非常珍贵,值得 收藏!!!
新中国,临淄县,第一任 县长:方明。照片 中间 靠右 ,红色印章。
照片左边,红色 正方形的,是“临淄县人民政府”的公章,不是圆形的。
证书,左边,”临淄县人们ZF ”的正方形印章,比较模糊,可能是,使用次数 太多了。
“四至”,就是 这块 土地、宅基地 的 东西南北 四个边界 的 邻居姓名,或者 标志性 的不动物(河沟、道路、界石、界碑、大树、山丘、湖泊……)
农友评论
孙悟彻
2026-06-05 14:44
照片左边,一个大人抱着一个小孩,正在观看 墙上 张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孙悟彻
2026-06-05 15:00
我父亲说,1954年,他亲手卖出了 2 块土地,买卖文书上 写明这块土地的“四至”,以及“上至青天,下至黄泉,这块土地的主人换成了某某人”。
也就是,这块土地上面的飞鸟,地下 埋藏 的 金矿铁矿、文物、古墓、金银财宝,都属于 新的“主人”了,原来的主人,其他人,一概不得 争执。
美国等国家,也是这样规定的,土地下面的矿藏,都是“地主的”,不是“国家的”。
孙悟彻
2026-06-05 15:01
1982年11月19日,才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
1986年3月19日,才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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