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减免的情况!
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农产品加工过程中农药残留量的变化和分布,获取加工因子而进行的试验。该实验旨在分析有效成分母体及有毒理学意义的代谢产物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变化数据,仅限于经加工后可能导致农药残留量增加的农产品,如油料作物大豆、花生、油菜和水果作物苹果、柑橘。
加工因子可以使用查询数据,也可使用经过相同或相似加工过程的农产品中的加工因子进行外推。外推遵循的原则参考NY/T 3095-2017 《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中附录A的加工农产品外推表。


可申请加工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试验减免的具体情况如下:

➤ 查询到已有加工农产品加工因子,注明出处,并提交与我国农产品加工工艺的比较资料,可以申请减免加工农产品试验。
➤ 可以证明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农药残留量不存在浓缩效应的情况。
➤ 农药的施用是用于苗前土壤处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加工农产品试验。
➤ 仅用于一次农作物苗期施用的农药,可以申请减免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
➤ 在不发生药害的前提下,最高施药剂量增加到5倍剂量后,加工试验样品中农药残留量低于定量限(LOQ)的。
➤ 如农药在豁免制订视频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中,或原药低毒或微毒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不需要提供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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